2005年2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羽绒衣掉毛服装店担责
王日太

  一起羽绒服掉毛的投诉案经江山市工商局依法调解,消费者终于讨回了说法。
  周小姐花180元购得一件羽绒服,只穿了两天就到处掉毛,与店家交涉无果后投诉。
  江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经检查认为,虽然对服装类商品还未出台“三包”规定,但该服装确存在质量问题,理应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补偿。经几次调解,最后服装店老板同意赔偿周小姐30元。